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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乔淑华 我现年46岁。于98年夏修炼大法,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精進,于2004年5月在给孩子安排工作时,配合了邪恶,承认不是炼法轮功的。一段时间以来,自己通过学法,认识到我的这一做法是违背大法的,内心感到万分愧疚,为弥补损失,现郑重声明,当时所写的作废。今后我要多学法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走好成神之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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