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桂云、文迎、王连生 我在99年时,在铺天盖地邪党的迫害下,不情愿的和家人一块把大法书烧了一些,交一些,并把师尊的像片也烧了,现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签字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和邪党决裂,紧跟师父,勇猛精進,走好以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