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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凤兰 我在2003年11月,派出所的两名工作人员把我劫持到所里,强迫在他们写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。这就是我法学的不深、正信正念不强、怕心重。现在我要提出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我要更加努力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走好自己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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