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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凤兰

    我在2003年11月,派出所的两名工作人员把我劫持到所里,强迫在他们写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。这就是我法学的不深、正信正念不强、怕心重。现在我要提出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我要更加努力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走好自己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0/9696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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