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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春梅 1999年7月,因学法不深,我代本单位负责人在所属街道办事处发的“禁止進京上访责任书“上签字。在此,我严正声明:我所代签的一切有违大法准则的言论全部作废。我是师父的弟子,我只听师父的安排,其他的安排我都不要,都不承认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助师正法,救度众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1/9703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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