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贾爱芳 2004年11月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,被恶警非法绑架,关押在县拘留所。在(绝食)出来时(我不知道的情况下),由亲人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还有在劳教所和派出所写的“五书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的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要更加精進,弥补所犯的过失。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1/97032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