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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文彬 99年7.20在本乡派出所非法关押时因自己有怕心,向邪恶交了500元的保证金,做了对大法、对师父不该做的事。我严正声明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1/9703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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