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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利乃良、王美英 99年迫害大法初期,恶警要我写保证书“不炼法轮功”我没有配合邪恶,但是家里人替写了,并签上了我的名字,我认为这一也是不符合大法的标准。特此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1/9703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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