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莹、王亚芹、侯桂香、李有志、孟庆兰、宫凤芹、刘淑云 我母亲在拘留所期间,本人曾为母亲写过一份“保证书”,还有其他参与者,现由本人执笔声明作废。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7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1/97032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