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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淑英 我是1997年的得法的。开始修炼后,我没有做到真正实修,学法也流于形式,因此在99年7.20之后,办事处到我家要书,并叫我写“悔过书”。由于自己的怕心,怕影响孩子等等,便写了“悔过书”,前后共写了两次,大法书也交了一部分。现在通过学习师父的新经文,使我惊醒了,明白了修炼的严肃性。在此,我严正声明自己以前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情全部作废。我一定要静下心来好好学法,找出自己的根本执著并去掉它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肩负起正法弟子的使命,真正随师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2/971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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