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翰
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派出所的压力下违心地写了"保证书"和说了不利于大法的话,心里非常后悔,现声明全部作废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6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2/127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