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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英杰 我在7.20以后有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配合过公安人员的要求,让照相、按手印,我都做了,很长时间做的不好,一直很后悔,认为自己不行了,后来,看了师父的讲法,我又继续做师父交待的三件事,坚决跟师父走到底。在此声明,在邪恶的所迫下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2/971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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