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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天珍、陈焕琼 在被迫害期间,我和我的家属在公安局、洗脑班、看守所所签的字,所盖的手印一律作废。我是师父的弟子,其它的安排都不要、都不承认。邪恶不配考验。我只走师父给安排的路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2/971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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