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祝仁芳
今年1~4月份我在看守所里,在邪恶强压下写了两次“不学炼大法”的保证。现申明作废。我一定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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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6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2/127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