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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雅琴 我1996年得法。在7.20共产党的胁迫下,我多次在单位迫害下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现在我看清了其邪恶迫害的真象,严正声明以上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2/971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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