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谈洪俊
由于对法认识不足,在高压的逼迫下,在"保证书"上签了字,做了违背大法的事情。现在严正声明我在"保证书"上的签字作废,今后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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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6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2/127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