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大法学员、沙玉芳
由于执著,本人以前写的“保证书”及有关文字、签字之类的东西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2/127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