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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魏芝梅 我于2002年在北京,邪恶强迫签的字全部作废。于2001年给街道派出所写的“不去北京”,声明作废。在派出所用手掌按的全掌印和签的字声明作废。同时代替我的家人声明,在我被关押严管期间,家人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否定自己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,彻底与旧势力决裂,坚定的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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