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孙翠香

    我94年底有缘得宇宙大法。使我的身心得到彻底净化。99邪恶开始破坏大法,镇压法轮功,我和其他大法弟子投入到讲清真象救度世人中。2001年4月在发真象资料时被邪恶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。四个多月后又送到洗脑班迫害。由于我学法不深,又有怕心、利益之心,没有识破它们的伪善面孔,动了常人的情,被邪恶钻了空子,听了邪悟者的鬼话,就写了“不炼了”的保证。恶警说不合格,女儿又替我写了一份。既给自己留下了污点又害了别人。从被迫害处出来后,通过学法和与同修交流,认识到自己的错误。郑重声明:我和女儿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。加强学法坚定实修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