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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玉玲 2000年上天安门证实大法中,我被恶警抓到派出所,要求写出违背大法、违背师父的保证。当时我想师父救了我的命,我不能背叛师父,因此拒绝写保证,警察让我签字,我也不签,后来是由警察代我签的字,放我回了家。现在回想当时,我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符合了邪恶的要求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邪恶代签的保证不能代表我全部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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