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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吕惠球 我是在2001年参加集体炼功时被抓,在派出所,邪恶逼迫我写保证书,我不写,后来别人代写了保证。邪恶又逼迫我签名、按手印,在邪恶的强迫下,我签了名,按了手印。我感到内心非常愧疚,我作了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的事情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所写的保证书和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,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,走好大法弟子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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