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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志玲

    我严正声明:自江泽民邪恶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,我在劳教所、单位、公安局等处所写、所说的一且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,我只跟师父走,我要走好最后的每一步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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