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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杰

    我在执著心和怕心的作用下,曾在兴仁派出所违心的签下不炼功的名字,和安了手印,给大法造成损失及伤害。在此声明我曾经在保证书上签过名字和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2003年我又重新回到大法中来。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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