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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季淑琴 2005年3月4日,我因2000年6月22日去北京护法、正法,被派出所带回拘留35天,在邪恶的压力下,自己没有把握住,说了一句“不炼了”,使我悔恨万分,现在我严正声明,此话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到底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随师正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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