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春秀
1999年政府镇压法轮功,我替妈妈写过保证书,现在声明作废。支持妈妈修炼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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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