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兰 我修炼法轮大法后自身受益非浅。因受610威逼,说了一些不应该说的话。特此声明,今后坚修大法到底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