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艳春、齐玉玲 99年7月20日以后,邪恶逼迫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我现在悟到这是顺从邪恶,我现在郑重声明我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我以后要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