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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丽绵 99年7.20后,在当地政府及警察强迫下,按照他们的旨意,写下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”。对此事我一直感到内疚,在此我声明那份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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