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淑芬 99年7.20以后,由于学法不深和怕心,在镇政府和派出所的逼迫下,违心的写了不炼功保证书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3/97235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