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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璐铭 在小学四年级时,学校让我们在“不参与邪教,相信科学”的大条幅上签字。虽然那时我已经开始学法,但心里有怕心,因而在条幅上签了字。事后我反省了自己,我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。我特此声明,我曾经签过的不符合大法的签名作废。今后我要坚修大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4/9731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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