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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何秀珍

    2001年11月,我因张贴大法真象资料被劫持到派出所,遭到了恶警的毒打、恐吓,家人也迫于无奈替我作出了“不炼功”等“书面保证”。2004年6月我丈夫所在单位的退休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了向上级交差,替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等“书面保证书”,我丈夫在懵懵懂懂的情况下签了字。现在我意识到:亲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同样会给大法蒙受损失。在此,我严正声明:我在残酷迫害下亲人被逼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4/9731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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