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吕惠球 我在2001年参加集体炼功时被派出所非法抓捕。在派出所邪恶逼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不写,后来是别人代写的。我在邪恶的高压逼迫下签了名、按了手印,我做了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的事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在高压下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严格要求自己,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走好大法弟子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4/97315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