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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庞启明 我于97年得法,因为对法的理解不深,99年大法被迫害后,在邪恶的威逼下,在办事处我签了名字,在去展览馆证实大法被非法关押中,我写了悔过书。特此声明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4/9731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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