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潘景华 为了办理减期,我所写的两份“五书”是在早点回家的思想吸引下,头脑理智不清的情况下写的,所以郑重声明,我所写的两份“五书”、“自我签定”及2005年元月17日“考核答卷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4/97315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