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牛京美 我于99年7.20时,被派出所抓去强迫写了所谓的“不炼法轮功的悔过书”,之后我觉得很后悔,惭愧极了,我对不起我的师父,所以我特此声明以前写的所谓的“悔过书”全部作废 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4/97315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