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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高玉春、李香莲、王桂珍、潘美丽、张全义、马林山、张秀荣

    99年7.20迫害法轮功时,逼迫在已经打好字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交大法书,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声明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永做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7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4/9731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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