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邵艳春
我由于上京正法,在坏人的威逼下写了“不练法轮功”的保证书。现在严正声明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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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7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4/12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