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敏
我以前向邪恶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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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4/973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