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熊英
在此声明原先在“不修大法保证”的签名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4/973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