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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董艳 我是个不修炼的常人,亲属因炼法轮功被警察无理的拘留迫害,由于当时观念的变异和思想的不理智,说了些对大法和李洪志大师不敬的话,现在想想真后悔。以后我一定尊重法轮大法和李大师,现决定声明当时所说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4/9731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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