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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春玲

    我97年4月走入幸福的大法修炼行列。在修炼的路上,由于对法认识的不足,做过几次给大法和自己抹黑的事,给自己留下了无法弥补的千古遗憾。其一,99年10月,我从戒毒所回来,学校要我在工作和大法中作出选择,因为我坚决不放弃信仰,他们找来了我艰辛一生的父母,父母担心我被开除,百般想说服我。晚上它们突然控制我的母亲在我寝室里嚎啕大哭,就这样我在正念不足的情况下写了一个让旧势力高兴的东西。其二,在劳教所里,因为没能承受住邪恶的迫害,邪恶按我的手写了可耻的“保证书”。其三,我弟弟是2000年十一和我一起去北京,后被他们学校带回,他半路上走脱,我答应帮他们找,我弟弟就这样被带回了学校。间接造成弟弟后来被抓,在看守所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其四,公司给我办出国护照,某派出所要求公司写证明,其中要求必须有的一条是“没炼过法轮功”,公司给开了证明,而我因为碍于人的情面,也就默认了。以上的事情,我觉得太惭愧了,太愧对师父和大法了。我严正声明,以上我所说、所做过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不要旧势力强加的任何所谓考验,就跟着师父走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5/973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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