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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治国 2000年我回老家探望老母,在11月中旬的一个晚上,大约八、九点左右,突然闯進家中七、八个警察抢走了我的两本《转法轮》和炼功带,然后把我带到埔集镇派出所,叫我写出以后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,当时我非常的气愤,我炼功又不犯法,凭什么不让炼,凭什么让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?当时我想,反正你也挡不住我炼功、学法,所以就违心的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现在自己认识到这是非常错误的。这里主要是因为自己学法不深,同时也是对大法的不敬,使大法遭到了不应有的损失。特此严正声明,我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要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挽回对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5/973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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