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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清霞

    我以前在邪恶迫害下写的对不起大法的一切“文字材料(保证、思想汇报、认识)”等及所有说过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,及给恶警签的字,按的手印,我全都不承认,我声明全是被迫的、违心的全部作废。还有我丈夫替我写的一切“决心、保证、悔过”是我不同意他硬写的。他代表不了我,声明无效、作废。所有的对不起大法的材料无论是过去我违心写的,还是丈夫及他人及领导写的我全都不承认,全部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迫害、不承认旧势力存在。永远跟师父走,永远听师父的话。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5/9734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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