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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何磊 我于1997年3月得法。分别在1999年7月和2000年12月两次進京上访,后被单位送進当地的看守所、洗脑班。迫于当时邪恶、亲情的压力,被迫写下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后经家人向公安局交了5000元才得以保出。前几天经同修提醒,现严正声明以前所有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永远做师父的弟子,以法为师,做好三件事,救度众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5/973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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