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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莉 在邪恶胁迫下写的“五书”等,我虽然没写,但家属写了(不是修炼人)。在此声明作废。我因在法庭上说了真象,自辩无罪,被强判有期徒刑二年。但因不了解现行法律,在判决书上签了字,回来后悔莫及,在此声明签字无效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5/973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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