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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香香 我曾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的写过“保证书”,在非法关押时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(按手印、签字、拍照、报号)顺从了邪恶,现在感到深深的痛悔。今天在这里特此声明,以前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的行为,全盘否定。与一切邪恶决裂,归正自己,做好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。曾在邪悟的人带动下,违心的写了邪悟的“保证”。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5/973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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