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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瑞美 我是98年冬得法,得法后,我身心受益,99年7月20日邪恶非法迫害法轮功后,8月我们联名写信向中央领导反映大法好的真实情况,结果被公安非法抓去,并强行洗脑,在高压下我写了“悔过书”,和“不学不炼”的保证。现在我郑重声明,我在高压下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5/973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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