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会芹
我在看守所的逼迫下,违心地写了假“保证书”。现在我公开声明所写的假“保证书”作废,今后加倍弥补过失,坚修大法紧随师,直到永远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6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5/128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