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霍俊华
我现在声明在拘留所所写的保证书作废,我要加倍弥补过失,做师父的真修弟子,助师正法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7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5/128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