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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淑芬 在99年10月1前我去北京当天被邪恶抓回拘留所,我的家人为了保我回家,给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老伴还给我签了名。现在正重声明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5/973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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