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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兰云 我因炼法轮功在2000年7月被非法拘留,在当地派出所里,我在“不進京”的保证书上签了字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以前所有签过的字和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3/15/973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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